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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广南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预防食用野生菌公告

    信息发布者:刘科成
    2017-07-05 14:52:33    来源:广南政务网   转载

    时值盛夏,雨水来临,各类野生菌大量上市;群众制作的传统食品吊浆粑也容易发生霉变现象。为有效预防食用野生菌和霉变吊浆粑中毒事件的发生,保障我县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,特公告如下:

    一、严禁学校食堂、集体食堂、各类餐馆、婚丧宴请、大型会议等群体用餐单位加工食用野生菌,防止发生因野生菌中毒引发的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。

    二、广大群众不要随意采摘、购买、销售不熟悉或幼小难以识别及过于老熟已霉烂的野生菌。加工烹饪野生菌时,不要凉拌生吃,要煮透炒熟,不要将多种菌类混杂加工食用,食用野生菌时不宜饮酒。

    三、食用野生菌中毒,一般在进食后10分钟至48小时内发生。如果食用野生菌后,出现恶心,呕吐、腹泻、狂燥不安、四肢麻木、呼吸困难、哭笑失态等异常症状,应立即到就近的正规医院接受治疗,切勿拖延。

    四、不要食用有明显霉味和陈腐味的吊浆粑,以及肉眼可见明显变质,有粉红、绿、黄绿、黑等各色霉斑的霉变吊浆耙。广大群众和各餐饮服务单位在制作、销售发酵米面吊浆粑时,要特别注意是否发生霉变。

    五、吊浆粑中毒的潜伏期为2—72小时,多在进食后2—24小时内发病。中毒后出现上腹不适、恶心、呕吐、轻微腹泻、头晕、全身无力等,重者可出现皮肤变黄、肝脾肿大、皮下出血、呕血、血尿、少尿、意识不清、烦躁不安、惊厥、抽搐、休克等症状,体温一般不升高,少数病人于发病后数小时有中度发热现象。如果吃了吊浆粑出现中毒反应,要尽快到医院治疗,救治越及时,越能及早挽救患者生命。由于此病潜伏期长,因此凡与患者吃过同种食物的人,不论是否发病,一律送往医院观察、治疗。

    六、各乡(镇)、食安委各成员单位,要充分利用广播、电视、报纸等新闻媒体,向广大群众广泛宣传预防食用野生菌和霉变吊浆粑中毒的相关知识,认真落实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,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的要求,对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做到早预防、早发现、早控制。各医疗机构在收到食用野生菌和霉变吊浆粑中毒的患者,应及时向县卫计局(电话:0876—5158623),县市场监管局(电话:12331)和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告(电话:0876—5158008)。

     

    广南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

               2017年7月4日

    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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